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就车身部新增工位器具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资料。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车身部新增工位器具项目
项目编号:ZZHX-2020-022
2、招标内容及质量要求
2.1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车身部新增工位器具项目,主要工程量具体详见附件:工位器具需求清单。
主要货物有:本次项目内容工位器具采购项目所有配套设施,包括技术要求及图纸内的全套器具的制造、运输、验收售后服务,严格按照技术文件要求执行,达到招标人需求。
2.2 质量要求: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市场信誉、与招标方无诉讼纠纷及财务状况且企业成立三年以上(以开标当日为计算终时),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能切实履行合同特殊条件。
3.2 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需具备3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投标方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到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3.4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相应的生产、供货及安装能力。
3.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且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3.6 参与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应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名单。
3.7 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7日下午17:30前,按照4.1-4.3顺序及所列项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要求每一页原文件扫描在一页上,禁止两页或多页合并扫描在一页,扫描文件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影响报名的审核,扫描文件格式为pdf格式,禁止采用压缩文件格式或图片格式,所有扫描文件都集成到1个pdf文档并设置目录)发送至邮箱406664548@qq.com并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查收(刘璐;联系方式:15059026737),邮件名格式为:XXX公司(五个字以内公司简称)XX项目报名资料。
同时必须在邮件中以文字方式提供投标单位全称、投标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4.1 营业执照;
4.2 同类项目业绩汇总表(格式自定)及业绩合同原件(不低于3份);
4.3 财务状况表、信用中国截图。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以最终通过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为准,审查通过的将会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告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6.1 本次招标标书收费200元/份,无论是否中标,概不退还。
6.2 投标保证金一万元人民币,电汇,其他保证金形式不接受。
6.3 开户名称: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账 号:182010100100096308
地址、电话:福建省永安市埔岭99号 0598-3829986
6.4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其他名义提交,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到达上述账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信息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 投标人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投标、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提出无理附加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该投标人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方类似产品的招投标项目。
6.7 非中标单位开标后次月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施工方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建设方有权扣除保证金。保证金项目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璐
联系电话: 15059026737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